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期间学院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院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职业院校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调度会研究,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学院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延期开学要求。暂定3月1日开学。如有变化,根据上级要求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再次重申,未经批准,全体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值班人员除外)。
二、认真落实“停课不停学”要求。2月17日起,学院启动线上教学。线上教学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全体学生于12日前登录教务系统,及时了解线上教学安排。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安排,落实好党政班子成员带班值班制度及中层干部值班安排。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要求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四、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取消休假,尽快返回长沙待岗,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有关疫情防控事宜要靠前指挥,亲自抓好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对上报的数据要严格核实,不迟报、漏报、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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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日